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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属于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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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辖。2013年,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议案,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因此娱乐圈中演艺工作人员和演艺单位的行为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主要职责(一) 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和创作导向。(二) 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四) 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五) 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六) 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七) 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文化局。娱乐业是由文化部门主管的。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如果行为不检点或违法乱纪,必然受到法律制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辖。2013年,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议案,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因此娱乐圈中演艺工作人员和演艺单位的行为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主要职责:(一) 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和创作导向。(二) 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四) 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五) 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六) 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七) 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辖。2013年,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议案,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因此娱乐圈中演艺工作人员和演艺单位的行为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主要职责(一) 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和创作导向。(二) 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四) 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五) 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六) 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七) 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文化局。娱乐业是由文化部门主管的。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如果行为不检点或违法乱纪,必然受到法律制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辖。2013年,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议案,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因此娱乐圈中演艺工作人员和演艺单位的行为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主要职责:(一) 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和创作导向。(二) 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四) 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五) 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六) 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七) 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辖。2013年,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议案,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因此娱乐圈中演艺工作人员和演艺单位的行为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主要职责:(一) 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和创作导向。(二) 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四) 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五) 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六) 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七) 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文化局。娱乐业是由文化部门主管的。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如果行为不检点或违法乱纪,必然受到法律制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3种观点: 归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辖。2013年,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议案,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因此娱乐圈中演艺工作人员和演艺单位的行为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主要职责(一) 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和创作导向。(二) 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四) 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五) 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六) 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七) 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辖。2013年,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议案,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因此娱乐圈中演艺工作人员和演艺单位的行为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主要职责:(一) 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和创作导向。(二) 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四) 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五) 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六) 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七) 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明确的部门管理明星这个群体的,他们也是平民百姓,统一接受管理。而是明星参与的事情不一样,有不同的机构负责。如出演电影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管理局管,如歌手开演唱会受文化部管。法律依据:《地方各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提出方案,经上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 地方各级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决定。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辖。2013年,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议案,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因此娱乐圈中演艺工作人员和演艺单位的行为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主要职责(一) 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和创作导向。(二) 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四) 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五) 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六) 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七) 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辖。2013年,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议案,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因此娱乐圈中演艺工作人员和演艺单位的行为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主要职责(一) 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和创作导向。(二) 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四) 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五) 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六) 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七) 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文化局。娱乐业是由文化部门主管的。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如果行为不检点或违法乱纪,必然受到法律制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辖。2013年,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审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议案,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因此娱乐圈中演艺工作人员和演艺单位的行为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主要职责:(一) 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和创作导向。(二) 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 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四) 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五) 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六) 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七) 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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